回答1
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,这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,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。
如果到期了房子还在,只要补交地税就可以了。因为土地年限到了,但是这房子还是属于你的。
如果房子要拆了,*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,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。
国家规定,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,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。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,就是个人的私有产,只要房产还存在,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。
回答2
商品房使用年限是70年的,这里的70年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;是指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,如果到期后,房屋还在的话,只要补交地税就可以了;这个70年时间跨度是指从该块土地取得之日起算。
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,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,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,应当予以批准。续期的,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"这一条规定说明,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,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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